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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家具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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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08: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古代家具是我国优秀的工艺美术品之一。它既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实用品,又是有欣赏价值的艺术品。其历史悠久,独具民族特色。我国古代家具能充分地表现设计者的思想与气质,体现时代的特征与人文气息,富有特殊的文化内涵。因而,举世文明,备受国际收藏家的喜爱。中国家具发展到明代,开始进入黄金时代,出现了大量精美`实用的各式家具。至清代乾隆年间,家具材料虽然优良,但雕饰繁琐,风格也为之大变。到清代末期,家具和其它工艺品一样,呈衰退不振之势。明清家具由于其本身具有的真、善、美的丰富内涵和独特艺术价值,近十几年来,始终处于国际收藏的热潮之中。明清工匠们把最优质的材料、完美的设计和精心的匠艺相结合,制造出令西方人惊叹的“如谜一般美妙”的家具,而且制作中绝对不用铁钉,只是用榫舌和榫眼等复杂而巧妙设计组合家具,因而使明清家具成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一部分。     一、明式家具的特点
    明式家具是我国明代匠师们在总结前人经验和智慧,并加以发明创造,在传统艺术方面取得的一项辉煌成就。它除了在结构上使用了复杂的榫铆外,造型工艺术也充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因而它是一种集艺术性,科学性,实用性于一身的传统艺术品。

明清家具

明清家具

     明代家具的风格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造型稳重,大方;比例尺寸合度:轮廓简练舒展。
      2、结构科学;榫铆精密。
      3、精于选料配料,重视木材本身的自然纹理和色彩。
      4、雕刻及线脚装饰处理得当。
      5、金属饰件式样玲珑,色泽柔和,起到很好的装饰作用。

      明式家具的造型及各部比例尺寸基本与人体各部的结构特征相适应。如:椅凳坐面高度在40—50厘米之间,大体与人的小腿高度相附合,大型坐具,因型体比例关系,坐面较高,但必须有脚踏相配合,人坐在上面,双脚踏在脚踏上,实际使用高度(由脚踏面到坐面)仍是40—50厘米之间。桌案或也是如此,人坐在椅凳上,桌面高度基本与人的胸部齐平。双手可以自然地平铺于桌面,或读书写字,或挥笔作画,极其舒适自然。两端桌腿之间留有一定空隙,桌牙也要控制在一定高度。以便人腿向里伸屈,使身体贴近桌面。椅背大多与人的脊背高度相附,后背板根据人体脊背的自然特点设计成“S”形曲线。且与坐面保持100—105度的背倾角,这正是人体保持放松姿态的自然角度。其它如座宽,座深,扶手的高低及长短等,都与人体各部的比例相适合,有着严格的尺寸要求。

      明式家具造型的突出特点是侧脚收分明显,在视觉上给人以稳重感。一件长条凳,四条腿各向四角的方向叉出。从正面看,形如飞奔的马,俗称跑马叉。从侧面看,两腿也向外叉出,形如人骑马时两腿叉开的样子,俗称“骑马叉”。每条腿无论从正面还是侧面都向外叉出,又统称四劈八叉。这种情况在材家具中才突出。方材家具也都有这些特点,但叉度略小。有的凭眼力可辨,有的则不明显,要用尺子量一下子能分辨。
      明式家具轮廓简练舒展,是指其构件简单,每一个构件都功能明确,分析起来都有一定意义,没有多余的造作之举。简练舒展的格调,收到了朴素,文雅的艺术效果。

      明式家具的又一特点是材质优良。它多用黄花梨木、紫檀木、铁梨木、鸡翅木、据木、楠木等珍贵木材制成。这些木材硬度高,木性稳定,可以加工出较小的构件,并做出精密的榫铆,做出的成器都异常坚实牢固。明代匠师们还十分注意家具的色彩效果,尽可能把材质优良、色彩美丽的部位用在表面或正面明显位置。不经过深思熟虑,决不轻易下手。因此,优美的造型和木材本身独具的天然纹理和色泽,给明式家具增添了无穷的艺术魅力。
      明式家具分为两种艺术风格,简练形和浓华形。简练形所占比重较大。无论那种形式,都要施以适当的雕刻装饰。简练形家具以线脚为主。如把腿设计成弧形,俗称“鼓腿澎牙”,“三湾腿”,“仙鹤腿”,“蚂蚁腿”等等,各种造型,有的象方瓶,有的象花尊,有的象花鼓,有的象官帽。在各部构件的棱角或表面上,常装饰各种各样的线条,如:腿面略呈弧线的称“素混面”;腿面一侧起线的称“混面单边线”。两侧起线,中间呈弧线的称“混面双边线”。腿面凹进呈弧形的称“打洼”。还有一种仿藤做法的装饰手法。是把腿子表面作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圆形体。好象把几根圆材拼在一起,故城“劈料”。通常以四劈料作法较多。因其形似芝麻秸杆,又称“芝麻梗”。线脚的作用不仅增添了器身的美感,同时锋砺的棱角处理圆滑,柔和。收到浑然天成的风貌。

      浓华形家具与简练形不同,它们大多都有精美繁缛的雕刻花纹或用小构件攒接成大面积的棂门和围子等。属于装饰性较强的类型。浓华的效果是雕刻虽多,但作工极精,攒接虽繁,但极富规律性,整体效果气韵生动,给人以豪华浓丽的富贵之象,而没有丝毫繁琐的感觉。
      明式家具常用金属作辅助构件,以增强使用功能。由于这些金属饰件大都有着各自的艺术造型,因而又是一种独特的装饰手法。不仅对家具起到进一步的加固作用,同时也为家具增色生辉。

      明代及前清家具的特点通常的说法是“精、巧、简、雅”四字。因此,判别明代及前清家具,也常以此为标准。精,即选材精良,制作精湛。明式家具的用料多采用紫檀、黄花梨、铁梨木这些质地坚硬、纹理细密、色泽深沉的名贵木材。在工艺上,采用卯榫结构,合理连接,使家具坚实牢固,经久不变。由于紫檀、黄花梨、铁梨木生长缓慢,经明代的大量采伐使用,这些材料日见匮乏,到了明末清初,这些木材已十分难觅。所以,清以后家具在用料上发生根本变化。鉴定和辨别是否是明代家具,用料的审鉴是至关重要的。

     巧,即制作精巧,设计巧妙。明代家具的造型结构,十分重视与厅堂建筑相配套,家具本身的整体配置也主次井然。十分和谐,使用者坐在上面感到舒适,躺在上面感到安逸,陈列在厅堂里有装饰环境、填补空间的巧妙作用。  简,即是造型简练,线条流畅。明式家具的造型虽式样纷呈,常有变化,但有一个基点,即是简练。有人把它比作八大山人的画,简洁、明了、概括。几根线条和组合造型,给人以静而美,简而稳,疏朗而空灵的艺术效果。

      雅,即是风格清新,素雅端庄。雅,是一种文化,即是“书卷气”。雅是一种美的境界。明代文士崇尚“雅”。达官贵人和富商们也附庸“雅”。由于明代很多居住在苏州的文人、画家们直接参与造园艺术和家具的设计制作,工匠们也迎合文人们的雅趣,所以,形成了明式家具“雅”的品性。雅在家具上的体现,即是造型上的简练,装饰上的朴素,色泽上的清新自然,而无矫揉造作之弊。

      总之,明式家具以做工精巧、造型精美、风格典雅著称,现代家具中仍有仿明式家具出现,而且受到人们的偏爱,价格昂贵。

      二、清式家具风格特点
      清式家具与明式家具在造型艺术及风格上有些差异。清式家具的特点首先表现在用材厚重上,家具的总体尺寸较明式宽大,相应的局部尺寸也随之加大。其次是装饰华丽,表现手法主要是镶嵌,雕刻及彩绘等,给人的感觉是稳重,精致,豪华,艳丽,和明式家具的朴素大方,优美,舒适形成鲜明的对比。清式家具和明式家具相比,自然不如明式家具那样有很高的科学性,但仍有许多独到之处。它不象明式家具那样以朴素,大方,优美,舒适为标准,而是以厚重,繁华,富丽堂煌为标准,因而显得厚重有余,俊秀不足,给人沉闷笨重之感,也缺乏应有的科学性。但另一方面说,由于清式家具以富丽,豪华,稳重,威严为准则,为达到设计目的,利用各种手段,采用多种材料,多种形式,巧妙地装饰在家具上,效果也很成功。所以,清式家具仍不失我国家具艺术中的优秀作品。
      清代,生产家具的主要产地有广州、苏州、北京,其中以广州最为著名。被誉为清代家具的三大名作。
      1、明式家具:明末清初时期,由于西方传教士的大量来华,传播了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了中国经济、文化艺术的繁荣。广州由于它特定的地理位置,便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和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门户。随着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各种手工艺行业如:象牙雕刻,磁器烧造,景泰蓝等也都随之恢复和发展起来。加之广东又是贵重木材的主要产地,南洋各国的优质木材也多由广州进口,制作家具的材料比较充裕。这些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赋予广式家具独特的艺术风格。
    广式家具的特点之一是用料粗大充裕。广式家具的腿足、立柱等主要构件不论弯曲度有多大,一般不使用拼接方法,而习惯用一木挖成。其它部位也大体如此,所以广式家具大都比较粗壮。广式家具为讲究木性一致,大多用一种木料做成。通常所见的广式家具,或紫檀、或红木,皆为清一色的同一木质。决不惨杂别种木材。而且广式家具不加漆饰,使木质完全裸露,让人一看便有实实在在、一目了然之感。
      广式家具的特点之二,是装饰花纹雕刻深浚、刀法圆熟、磨工精细。它的雕刻风格,在一定程度上受西方建筑雕刻影响,雕刻花纹隆起较高,个别部位近乎圆雕。加上磨工精细,使纹表面莹滑如玉,丝毫不露刀凿的痕迹。
      广式家具的装饰题材和纹饰,受西方文化艺术的影响,明末清初之际,西方的建筑,雕刻,绘画等技术逐渐为中国所应用,自清代雍正至乾隆,嘉庆时期,模仿西式建筑的风气大盛。除广州外,其他地区也有这种现象。如在北京西苑一带兴建的圆明园,其中就有不少建筑从形式到室内的装修,无一不是西洋风格。为装修这些殿堂,清廷每年除从广州定做,采办大批家具外,还从广州挑选优秀工匠到皇宫,为皇家制作这些建筑风格相协调的中西结合式家具。即以中国传统做法做成器物后,再用雕刻,镶嵌等工艺手法饰以西洋式花纹。这种西式花纹,通常是一种形似牡丹的花纹,也有称为西番莲的。这种花纹线条流畅,变化多样,可以根据不同器形而随意伸展枝条。它的特点是多以一朵或几朵花为中心,向四外伸展,且大都上下左右对称。如果装饰在圆形器物上,其枝叶多作循环式,各面纹饰衔接巧妙,很难分辨他们的首尾。
      广式家具除装饰西式纹饰以外,也有相当数量的传统纹饰。如各种形式的海水云龙,海水江崖,云纹,凤纹,夔纹,蝠,磬,缠枝或折枝花卉,以及各种花边装饰等。有的广式家具中西两种纹饰兼而有之;也有些广式家具乍看都是中国传统花纹,但细看起来,或多或少地总带有西式痕迹。为我们鉴定是否广式家具提供了依据。当然,我们不能凭这一点一滴的痕迹就下结论,还要从用材,做工,造型,纹饰等方面综合考虑。
      2、苏式家具:苏式家具,是指以苏州为中心的长江下游一带所生产的家具。苏式家具形成较早,举世闻名的明式家具即以苏式家具为主。它以造型优美、线条流畅、用料和结构合理,比例尺寸合度等特点和朴素、大方的格调博得的了世人的赞赏。进入清代以后,随着社会风气的变化,苏式家具业开始向繁琐和华而不实的方向转变。这里所讲的苏式家具,主要指清代而言。苏式家具为了节省材料,制作桌子、椅子、凳子等家具时,还常在暗处掺杂其它柴杂木。这种情况,多表现在器物里面穿带的用料上。现在故宫博物馆收藏的大批苏式家具,十之八、九都有这种现象。而且明清两代的苏式家具都是如此。苏式家具都在里侧油漆,目的在于使穿带避免受潮,保持木料不变形,同时也有遮丑的作用。
      总之,苏式家具再用料方面和广式家具风格截然不同苏式家具以俊秀著称,用料较广式家具要少的多。由于硬质木料来之不易,苏作工匠往往惜木如金。在制作每一件家具前,要对每一块木料进行反复观察,衡量,精打细算,尽可能把木质纹理整洁美观的部位用在表面上。不经过深思熟虑,决不轻易动手。
      苏式家具的镶嵌和雕刻主要表现在箱柜和屏联上,以普通箱柜为例,通常以硬木做成柜架,当中起槽镶一块松木或杉木板儿,然后按漆工工序做成素漆面,漆面阴干后,开始装饰,先在漆面上描出画稿儿,再按图案形式用刀挖槽儿,将事先按图做好的各种质地的嵌件镶进槽内,用胶粘牢,即为成品。苏式家具中的各种镶嵌也大多用小块材料堆嵌,整板大面积雕刻成器的.不多,常见的镶嵌材料多为玉石、象牙、螺甸和各种颜色的彩石,也有相当数量的木雕。在各种木雕中又以鸡翅木居多数。苏州家具镶嵌手法的主要优点是可以充分利用材料,哪怕只有黄豆大小的玉石碎或罗甸沙硝,都不会废弃。
      苏州家具的装饰题材多采取自历代名人画稿。以松、竹、梅花、山石、花鸟、山水风景以及各种神话传说为主。其次是传统纹饰如“海水云龙、海水江崖、龙戏珠、龙凤呈祥”等。折枝花卉亦很普遍,大多借其谐音寓意一句吉祥语。局部装饰多以缠枝莲和缠枝牡丹为主。西洋花纹极为少见,一般情况下是苏式的缠枝莲,广式的西番莲,已成为区别苏式和广式的一个特征。
      3、京作家具
      京作家具是一般以清宫造办处所作家具为主。造办处有单独的广木作,由广东征选优秀工匠充任,所制器物较多的体现着广式风格。但由于木材多由广州运来,一车木料,辗转数月才能运到北京。沿途人力、物力、花费开销自不必说。皇帝老子本人也深知这一点。因此,造办处在制作某一件器物都必须先画祥呈览,经皇帝批准后,方可作成。在这些御批中经常记载着这样的事,皇帝看了后觉得某部分用料过大,及时批示将某部分收小此。久而久之,形成京作家具较广作的用料小的特点。在造办处普通木作中,多由江南广大地区选招工匠。作工趋向苏式。不同的是他们在清宫造办处制作的家具较江南地区用料稍大。而且掺假的情况也不多。
      从纹饰上看,它较其它地区又独具风格。它从皇宫收藏的古代铜器和石刻艺术上吸取素材,巧妙的装饰在家具上。清代在明代的基础上又发展的更加广泛了。明代多限于装饰翘头案的牙板和案足间的镶板;清代则在桌案、椅凳、箱柜上普遍应用;明代多雕刻夔龙、螭虎龙(北京匠师多称其为拐子或草龙)而清代则是夔龙、夔凤、拐子纹、螭纹、虬纹、蟠纹、饕餮纹、兽面纹、雷纹、蝉纹、勾卷纹等无所不有。根据家具的不同造型特点,而施以各种不同形态的纹饰,显示出各式古色古香、文静典雅的艺术形象。
      总的说来,清式家具的形成是继承了历代的工艺传统,并有所发展的。清代匠师们使用各种手段,各种材料,想尽各种办法,都是为了达到他们预想的华丽,稳重的目的。因而,清代家具在装饰手法上多种材料的应用,多种工艺的结合,构成它自己独具特色和风格。它和明式家具一起,以其不同时代,不同特点,代表着中华民族灿烂,悠久的艺术和文化传统。在国际市场上,亦占有重要位置。清代中后期,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统治阶级的腐败,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国内战乱频繁。人民流离失所。国民经济遭到极大的破坏。民族手工业等各项传统文艺也随之衰落下去。清末皇宫也曾制作过一批家具,遗憾的是再也找不到技艺高超的匠师了。这时期生产的家具大多制作粗糙,雕刻臃肿。造型呆板,毫无艺术性可言,没有研究和借鉴的价值。它们是帝国主义侵略造成的恶果。不能代表清式家具,更不能与清式家具相提并论。
      三、明式家具用材
      明清时期传统家具的突出特点是采用较为贵重的优质木材做成。这些优质木材制作的家具多利用木质本身的自然色彩,很少雕刻花纹。家具的边角处多刻出线条,既增加了美观效果,又不破坏木质纹理的自然特点。偶有雕刻花纹,也只是局部点缀而已,而且都刻得浮浅,简单,尤其在花梨、紫檀、铁梨和鸡翅木等硬质材料家具上,更是如此,明清具所采用的材料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即材质坚硬,木必稳定。用这样的材料可以制作出复杂的榫卯,还可以刻出各式各样的装饰线条和花纹。所用木材大体有以下几种:紫檀木、花梨木、鸡翅木、铁梨木、红木、楠木、影木、乌木、黄杨木、椐木等。以下拟对上述几种木材的特点、产地及明清时期各种名贵木材的来源作些粗略的介绍。
      1、  紫檀
      紫檀是世界上最名贵的木材之一,主要产于南洋群岛的热带地区,其次是交趾,我国广东、广西也产紫檀木,但数量不多。紫檀为常绿亚乔木,高五六丈,叶为复叶,花蝶
      形,果实有翼,木质甚坚,色赤,入水即沉。紫檀木分新、老两种。老者色紫,新者色红,都有不规则的蟹爪纹。紫檀木的特征主要表现为颜色呈犀牛角色,它的年轮大多是绞丝状的,尽管也有真丝的地方,但细看总有绞丝纹,紫檀木鬃眼细密,木质坚重。鉴别新老紫檀的方法,新紫檀用水浸泡后掉色,老紫檀浸水不掉色:在新紫檀上打颜色不掉,老紫檀打上颜色一擦就掉。与紫檀同类的木材还有檀香,为常绿灌木,产于我国广东、云南等地,其叶为长卯形,叶尖无花瓣,萼裂为四片,实为核果,木质坚重,清香,有黄、白两种,多用作香料,或制成扇骨、箱匣等小器。木质不如紫檀木。
      据《中国树木分类学》介绍:“紫檀属豆科中一种。约有十五种,多产于热带。其中有两种亦产于我国,一为紫檀,一为蔷薇木”。王世襄先生的《明式家具珍贵》说:“美国施赫弗曾对紫檀作过调查,认为中国从印度支那进口的紫檀木是蔷薇木”。从目前国内现存的紫檀器物看,至少有一部分是蔷薇木。其它紫檀料是否属同一树种,还有待于植物学家作进一步鉴定。
      紫檀木树种虽多,但它们有许多共同特点,尤其是色彩,都呈紫黑色。制作紫檀家具多利用其自然特点,采用光素手法,紫檀木质坚硬,纹理纤细浮动,变化无穷,尤其是它的色调深沉,显得稳重大方而美观,如果雕花过多,掩盖了木质本身的纹理与色彩,就如画蛇添足了。
      近年来,随着家具收藏队伍的扩大,一些唯利是图的商贩以次紫檀作旧出卖,谋取不义之财,收藏者在购买紫檀家具时,要提高警惕,凡表面上漆,上色,使木质纹理混浑不清的,应首先考虑是否新制仿旧,再仔细观察,作出正确判断,以免上当受骗。
      2、  花梨木
      花梨木色彩鲜艳,纹理清晰美观,我国广东、广西有此树种,但数量不多,大批用料要靠进口,据《博物要览》蠛:“花梨产交(即交趾)广(即广东、广西)溪润,一名花榈树,叶如梨而无实,木色红紫而肌理细腻,可做器具、桌、椅、文房诸器”。《广州志》云:“花榈,色紫红、微香、其纹有若鬼面,亦类狸斑,又名“花狸”,老者纹拳曲,嫩者纹直,其节花圆晕如钱,大小相错者佳”。《琼州志》云:“花梨木产崖州、昌化、陵木”明代黄省曾《西洋朝贡典录》载:“花梨木有两种,一为花榈木。(学名Oymosianenyi),乔木,产于我国南方各地,一为海南檀(学名Daibergianainane-nss),落叶乔木,产于南海诸地,二者均可做高级家具”。书中还指出,海南檀木木质比花榈木更坚细,可为雕刻用。我国自唐代就已用花梨木制作器物。唐代陈藏器《本草拾遗》就有“榈木出安南及南海,用作床几,似紫檀而色赤,性坚好”的记载。明《格古要论》提到:“花梨木出南番、广东,紫红色,与降真香相似,亦有香。其花有鬼面者可爱,花粗面色淡者低。广人多以做茶酒盏”。候宽昭的。《广州植物志》介绍了一种在海南被称为花梨木的檀木“海南檀”,海南檀为海南岛特产,森林植物,喜生于山谷阴湿之地。木材颇佳,边材色淡,质略疏松,心材红褐色,坚硬。纹理精致美丽,适于雕刻和做家具只用。
      以上记载可知,所谓花梨木品种当在两种以上,而黄花梨即明代黄省曾《西洋朝贡典录》中所介绍的“海南檀”。
      还有一种与花梨木相似的木种,名“麝香木”。据《诸番志》载:“麝香木出占城、真腊,树老仆湮没于土而腐。以熟脱者为上。其气依稀似麝,故谓之麝香。若伐生木取之,则气劲而恶,是为下品。泉人以为器用,如花梨木之类”。
      花梨木也有新、老只分。老花梨木又称黄花梨、颜色由浅黄到紫赤,色彩鲜美,纹理清晰而有香味,明代比较考究的家具多为老黄花梨木制成,新花梨木色赤黄,纹理色彩较老花梨稍差。花梨木的这些特点,在制作器物时多被匠师们加以利用和发挥,一般采用通体光素,不加雕饰,从而突出了木质本身纹理的自然美,给人以文静、柔和的感觉。
      目前市场上流通的老挝花梨和越南花梨,色彩、纹理与古家具中的花梨接近。唯丝纹较粗,木质也不硬,色彩亦不海南黄花梨鲜艳,凡此类木材制品,多为新仿。
      3、鸡翅木
      鸡翅木又作“  木”,或“杞梓木”,其木质纹理酷似鸡的翅膀,故名。我国广东、海南岛出产这种木材。屈大均《广东新语》把鸡翅木称为“海南文木”。其中讲到有的白质黑章,有的色分黄紫,斜据木纹呈细花云。子为红豆,可作首饰,因之兼有“相思本”之名,还有以其“实”呼为“红豆木”者。唐代诗人“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之句即指此。据《格古要论》介绍:“鸡翅木出西番,其木一半紫褐色,内有蟹爪纹,一半纯黑色,如乌木。据陈嵘《中国树木分类学》介绍:“鸡翅木属红豆属,计约四十种,在我国生长有二十六种”。可见现今保存的传世鸡翅木家具也并非同一种树种。鸡翅木也有新老之分,如何加以辨别,根据北京家具界老师傅们的经验,新者木质粗糙,紫黑相间,纹理浑浊不清,僵直呆板,木丝容易翘裂起茬。老者肌理细腻,有紫褐色深浅相间的蟹爪形花纹,细看酷似鸡翅。尤其是纵切面,木纹纤细浮动,变化无穷,自然形成各种山水、风景图案。由于鸡翅木较花梨、紫檀等木质纹理又独具特色,匠师们在制作家具时需反复衡量每一块木料,尽可能把纹理整洁和色彩优美的部分用在表面上。优美的造型加以色彩艳丽的木纹,则能使家具增添浓厚的艺术韵味。鸡翅木家具在明清两代数量并不多,因而倍受收藏者青媚。目前市场上所见鸡翅木家具多为仿品。
      4、铁梨木
bsp;    《格古要论》写作“铁力木”。《广西通志》谓铁力木一名“石盐”,一名“铁棱”,产于我国广东,木性坚硬而沉重,呈紫黑色。《南越笔记》载:“铁力木理甚坚致,质初黄,用之则黑。梨山中人以为薪,至吴楚间则重价购之”。在硬木树种中,铁梨木是最高大的一种。因其料大,所以用之制大件家具较多。常见的明代翘头案面,往往长约3至4米,宽约60——70厘米,厚约14、15厘米,竟是一块整料做成。为减少器物的重量,在案面里侧挖出4至5厘米深的沟槽。铁梨木材质坚重,色泽纹理与鸡翅木相差无几,不仔细看很难分辨。有些破损的铁梨木家具构件常用鸡翅木混充。凡用铁梨木制作的格式家具都极为经久耐用。
      5、酸枝木
      酸枝木在长江以北广大地区多称“红木”。广东无此名,而统称酸枝木。因其在加工时发出食用酸的味道,故名酸枝。酸枝分三种,黑酸枝、白酸枝和红酸枝。黑酸枝色彩接近紫檀,唯丝纹较粗。白酸枝色彩接近花梨或黄花梨、木段中多带悬线,红酸枝颜色鲜红。纹理顺直。鉴别红木要仔细辨别纹理色彩。模糊不清多为缅甸红木。质地较酸枝木要差。
      6、楠木
      楠木产自我国四川、云南、广西、湖北、湖南等地,为常绿乔木,高十余丈,叶为长椭圆形。《博物要览》记载:“楠木有三种,一曰香楠,二曰金丝楠,三曰水楠。南方者多香楠,木微而清香,纹美。金丝者出川涧中,木纹有金丝,向明视之,的烁可爱。楠木之至美者,向阳处或结成人物山水之纹。水楠色清而木质甚松,如水杨之类。惟可做桌凳之类”。
      《格物总论》还有“石楠”一名:“石楠叶如枇杷,有小刺,凌冬不凋,春生白花,秋结细红实。人多移植庭宇间,阴翳可爱,不透日气。”楠木或作“  木”、“  木”。《群芳谱》曰:“楠生南方,故又作‘楠’。黔蜀渚山尤多。其树童童若幛盖,枝叶森秀不相  ,若相避。然叶似豫章,大如牛耳。一头尖,经岁不凋,新陈相换。花赤黄色,实似丁香,色青,不可食。干甚端伟,高者十余丈,粗者数十围。气甚芬芳,纹理细致,性坚,耐居水中。子赤者材坚,子白者材脆。年深向阳者结成旋纹为‘骰柏楠’。”
      晚明谢在杭《五杂俎》提到:“楠木生楚蜀者,深山穷谷不知年岁,百丈之干,半埋沙土。故截以为棺,谓之沙板。佳板解之中有纹理,坚如铁石。试之者,以暑月做盒,盛生肉经数宿启之色不变也”。传说这种木材水不能浸,蚁不能穴,南方人多用作棺木或牌匾。传世的楠木家具,则如《博物要览》中所说,多用水楠制成。
      明代宫殿及重要建筑,其栋梁必用楠木,因此明代采办楠木的官吏络绎余途。清代以此举太奢,劳民伤财,始改用满洲黄松。故今日北京之古建筑,楠木与黄松参半。世俗以楠木美观,多有于杂木之外包一层楠木者,至用于器物者,楠木最占少数,原因是其外观不如硬木华丽。
      7、瘿木
bsp; 瘿木亦称影木,“影木”之名系指木质纹理特征,并不专指一种木材。据现在北京匠师们所讲,有楠木影(或作瘿)、桦木影、花梨木影、榆木影等。《博物要览》介绍花梨木产品时提到:“亦有花纹成山水人物鸟兽者,名花梨影木焉”。我国辽东、山西、四川等地均有生产。《博物要览》卷十云:“影木产西川溪涧,树身及枝叶如楠,年历久远者,可合抱,木理多节,缩  成山水人物鸟兽之纹”。书中还提到《博物要览》作者谷应泰曾于重庆余子安家中见一瘿木桌面,长一丈一尺,阔二尺七寸,厚二寸许。满面胡花,花中结小细葡萄纹及茎叶之状,名“满架葡萄”。《新增格古要论》中有骰柏楠一条云:“骰柏楠木出西蜀马湖府,纹理纵横不直,中有山水人物等花者价高。四川亦难得,又谓骰子柏楠。今俗云豆柏楠”。按《博物要览》中所说(影)木产地、树身、枝叶及纹理特征与骰柏楠木相附,估计两者为同一树种。影木的取材,据《新增格古要论》骰柏楠条和《博物要览》影木出产品第条介绍,似乎取自树干,把其木纹形态描绘为“满架葡萄”。而《新增格古要览》“满面葡萄”条中记载:“近岁户部员外叙州府何史训送桌面是面葡萄尤妙。其纹脉无间处云是老树千年根也”。我们现在还时常听到老师傅们把这种影木称为桦木根、楠木根等。可知影木大多取自树木的根部,取自树干部位者当为少数。取自树干部位的多数为取树之瘿瘤,为树木生病所致,故数量稀少。瘿木又分南瘿、北瘿,南方多枫树瘿,北方多榆木瘿,南瘿多蟠屈秀特,北瘿则大而多。《格古要论?异木论》瘿木条载:“瘿木出辽东、山西,树之瘿有桦树瘿,花细可爱,少有大者;柏树瘿,花大而粗、盖树之生瘤者也。国北有瘿子木,多是杨柳木,有纹而坚硬,好做马鞍鞒子”。这里所说的影木和瘿木,取材部位不同树种也不一样,但它们的纹理特征却大体一致,制成器物后很难分,以致人们往往把影木和瘿木混称,有的通称影木,有的通称瘿木,由于影木比其它材料更为难得,所以大都用作面料,四周以其它硬木镶边,世人所见影木家具,大致如此。
      8、乌木
      乌木为常绿亚乔木,产于海南、南番、云南等地,叶似棕榈,青干耸直,高十余丈、雌雄同株,其木坚实如铁,可为器用。老者纯黑色,光亮如漆,世人誉为珍木。
      晋?崔豹《古今注》载:“乌木出波斯国“,又称”乌文木“。《渚蕃志》卷下称“乌  木”。明代黄省曾在《西洋朝贡典录》里又称“乌梨木”。乌木似乎并非一种,《南越笔记》载:“乌木,琼洲渚岛所产。土人折为箸,行用甚广,志称出海南,一名‘角乌’,色纯黑,甚脆。有曰‘茶乌’者,自番舶来,质坚实,置水则沉。其它类乌木者甚多,皆可做几杖,置水不沉则非也”。明末方以智《通雅》又把乌木称为“焦木”。可见乌木可分数种,木质也不一致,有沉水不沉水之别。
      9、黄杨木
      黄杨木为常绿灌木,枝丛而叶繁,叶初生似槐牙而青厚,不花不实,四季长青,我国南北方均常见。据传每年只长一寸,不溢分毫,遇闰年反缩一寸,《博物要览》提到曾有人作过测试,并非缩减,只是不长罢了。黄杨木木质坚致,因其难长,故无大料。普通多用于制作木梳和刻印之用。用于家具或器物上多作镶嵌花纹用,未见有整件的黄杨木大件器物。黄杨木色彩艳丽如蛋黄故宫博物院藏有紫檀木边座嵌黄杨木云龙屏风,黑紫色的云纹与蛋黄色的龙身互为映衬,异常美观。采伐黄杨木有极严的讲究。《酉阳怵俎》云:“世重黄杨木以其无火也,用水试之,沉则无火,凡取此木,必以隐晦夜无一星,伐之则不裂。”
      10、椐木
      椐木,也写作“榉木”或“  木”。产于我国南方,北方不知此名,而称此木为南榆。虽不属华贵木材,但在明清传统家具中,尤其在民间,使用极广。这类椐木家具多为明式,造型及制作手法与黄花梨等硬木家具基本相同,具有相当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
      椐木属榆科,落叶乔木,高数丈,树皮坚硬,灰褐色,有粗皱纹及小突起,其老木树皮似鳞片而剥落。叶互生,为广披针形,或长卯形而尖,有锯齿,叶质稍薄。春日开淡黄绿色的小花,单性,雌雄同株。花后结小果实,稍呈三角形。此木材质坚致,纹理美观,可供建筑及器物用材。
      按《中国树木分类学》载:“榉木产于江浙者为大叶榉树,别名“榉榆”或“大叶榆”,木材坚致,色纹并美,用途极广,颇为贵重,其老龄而木材带赤色者,特名为‘血榉’”。有的榉木有天然美丽的大花纹,色彩酷似花梨木。
      11、榆木
      榆木生于北方广大地区,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民间多以榆木制作家具,大体在清后期以前,仍保留着明式家具风格特点。很有收藏价值。市场很常见。纹理极易识别,也有用榆木旧料仿制作旧者,仔细观察,不难鉴别。
      12、樟木
      樟木为江西所产,较多。大者数人合抱,肌理细而错综有文。切面平滑而有光泽,干燥后不易变形,耐久性强。宜于雕刻,其木气甚芬烈。可以驱避蚊虫。多用制作家具表面装饰材料,或制作箱、匣、柜子等存储类家具。
      四、古代家具的作伪手法
      古代家具与其他门类的文物一样,也有作假现象。目前,在市场价格不断提高的刺激下作伪的手法也越来越高明,赝品屡屡应市。部分利欲熏心的投机分子,甚至不惜破坏珍贵的古代家具原物,以牟取高额利润。古代家具的作伪,已成为每个家具收藏,爱好及研究者无法回避的棘手问题。现将一些常见作伪手法介绍如下,供鉴定时作参考。
      (一)  假冒良木
      利用硬木家具的材种不易分辨的特点,以较差木材制作的家具,混充较好木材制作的家具。中国古代传统家具的制作材料,如紫檀、黄花梨、铁力、乌木、鸡翅木、红木等,虽在比重,色泽、纹理等方面,有其特有的物理性质,但由于生长地的不同,生长年代的差异,木材所处位置的转移,(如边材、心材),以及开料切割时下锯的角度变化,就会出现与书本上的标准木样图相悖的现象,在自然泽和纹理上极易混淆,以致让钻营者有可乘之机。例如铁力木,原有的自然色泽和纹理即略似鸡翅木,如遇上述种种特殊条件,就更易冒充了。此外,即使自然色泽与高档材不一致,投机商也会姿意改变本色,冒充高档家具。由于时尚的不同,大约在清中期至20世纪30年代,因受宫廷权贵、封建文人雅士的青睐,硬木家具贵黑不贵黄,所以做假的木材大多刷成黑色,以冒充紫檀。30年代开始,人们对家具的审美观有所变化,开始崇尚自然色泽和纹理。于是,具有漂亮木纹的黄花梨木色,身价骤增,且被大量冒充。当然,对家具的改色,家具商也是很灵活的,同一时代里作假的木色,绝不止一种。
      (二)  拼凑改制
      许多古代家具往往因保存不善,构件残缺严重,极难按原样修复,于是就有人大搞移花接木,移植非同类品种的残余结构,凑成一件难以归属,不伦不类的古代家具。
      (三)  以常见的改为罕见品
      之所以要利用常见古代家具品种改制成罕见品种,是因为“罕见”是古代家具价值的重要体现。因此,不少家具商把传世较多且不太值钱的半桌、大方桌、小方桌等,纷纷改制成较为罕见的抽屉桌、条桌、围棋桌。实际上,投机者对古代家具的改制,因器而异,手法多样,如果不进行细致研究,一般很难查明。
      (四)  化整为零
      利用完整的古代家具,拆改成多件,以牟取高额利润。具体做法是,将一件古代家具拆散后,依构件原样仿制成一件或多件,然后把新旧部件混合,组装成各含部分旧构件的两件或更多件原式家具。最常见的实例是把一把椅子改成一对椅子,甚至拼凑出4件,诡称都是旧物修复。这种作伪手法最为恶劣,不仅有极大的欺骗性,也严重地破坏了珍贵的古代文物。我们在鉴定中如发现有半数以上构件是后配,应考虑是否属于这种情况。
      (五)  更改装饰
      为了提高家具的身价,投机者有时任意更改原有结构和装饰,把一些珍贵传世家具上的装饰故意除去,以冒充年代较早的家具。这种作伪行为,同样也是一种破坏。
      (六)  帖皮子
      在普通木材制成的家具表面“帖皮子”(既包镶家具),伪装成硬木家具,高价出售。包镶家具的拼缝处,往往以上色和填嵌来修饰,做工精细者,外观几可乱真。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家具出于功能需要(如琴桌,为了获得良好的共鸣效果,需采用非硬木做框架),或是其他原因,不得不采用包镶法以求统一,不属于作为之列。
      (七)  调包计
      采用“调包计”,软屉成硬屉。软屉,是椅、凳、床、塌等类传世硬木家具的一种由木、藤、棕、丝线等组合而成的弹性结构体,多施于椅凳面、床塌面及靠边处,明式家具较为多见。与硬屉相比,软屉具有舒适柔软的优点,但较易损坏。传世久远的珍贵家具,有软屉者十之八九已损毁。由于制作软屉的匠师(细藤工),近几十年来日臻减少,所以,古代珍贵家具上的软屉很多被改成硬屉。硬屉(攒边装板有硬性构件),原是广式家具和徽式家具的传统作法,有较好的工艺基础。若利用明式家具的软屉框架,选用与原器材相同的木料,以精工改制成硬屉,很容易令人上当受骗,误以为修复之器为结构完整,保存良好的原物。
      (八)  改高为敌
      为适应现代生活的起居方式,把高型家具改为低型家具,家具是实用器物,其造型与人们的起居方式密切相关。进入现代社会后,沙发型椅凳、床塌大量进入寻常百姓家。为了迎合坐具、卧具高度下降的需要,许多传世的椅子和桌案被改矮,以便在椅子上放软垫,沙发前作沙发桌等。不少人往往在购入经改制的低型古代家具时,还误以为是古人流传给今人的“天成之器”呢。
      (九)古代家具价值的确定
      古代家具年代的早晚,是确定价值的重要基础,年代越早的家具,相对来说价值也高。但这并不是绝对的,仅凭年代的早晚,不能全面、准确判断古代家具的价值。长期以来,社会上流传一种片面观点,即认为家具的年代越早,价值就一定越高,其实不然。就拿明清家具说,清代前期制作的家具,与明代家具在造型风格、结构、做工及用材等各方面相当一致,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就目前的鉴定水平,要想在无确切年款下,分清哪些是明代的,哪些是清代前期的,尚难做到,所以,国内的一些家具研究权威,把明代与清代前期制作的家具统称为“明式家具”,在价值的确定上,两者基本上一视同仁。清代前期的家具之所以可以与明代家具相媲美,享有同等身价,主要是它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这也说明了古代家具的历史,并不是鉴定其价值的唯一标准。
      家具艺术,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造型艺术。造型艺术的优劣,是决定家具价值的重要因素。由于古代家具是一种体形较大,立体感很强的历史艺术品,离开实物进行品评有一定的困难,所以,在目前缺少明代以前家具实物的条件下,对古代家具造型艺术的评价,主要以少量的明清家具为对象。目前,评价明清家具的造型艺术,在鉴定家、收藏家和学术界中,不仅有较一致的科学标准,而且也被世人所接受。王世襄先生可谓科学品评家具造型艺术的集大成者,他在《明式家具的“品”与“病”》一文(见《明式家具研究》)中,巧妙地借用古人品评国画的尺子“品”与“病”,来评价明清家具,对家具的造型艺术标准,作了高度概括,从而把对家具造型的形容规范化、具体化,使得相互间的联系一目了然。王世襄先生提出的家具十六品是简练、淳朴、厚拙、凝重、雄伟、圆润、沉穆、浓华、文绮、妍秀、劲挺、柔婉、空灵、玲珑、典雅、清新:八病是繁琐、赘复、臃肿、滞郁、纤巧、悖谬、失位、俚俗。各“品”和“病”,上述文中均有祥解,并附有实例以对照说明,掌握了家具的“品”和“病”,其造型的优劣和艺术价值的高下,自然也就分明了。
nbsp;  制作工艺的水平,是衡量古代家具价值的又一把尺子,主要可从结构的合理性,榫卯的精密程度,雕刻的功夫等方面去考察。中国的传统家具向以结构合理著称,但在不少实例中,依然有着不合理的现象,即使是家具制作技艺达到顶峰时期制作的明式家具,也不例外。如一些家具的腿足、罗锅枨等部件的造型,没有顺应木性,极易在转折处断裂,此类家具在确定其价值时,就难免要打折扣了。传世的古代家具,大多是优质木材制作,其榫卯的连接一般来说质量较高,但也不乏粗制滥造之例。鉴定的方法主要可从榫卯的牢固程度和密合程度来看,但一般来说,榫卯联接处紧固的,其做工一定比松动的要考究。此外,榫卯相交处的缝隙是否密合,不仅可反映制作时操作的水平,有时也可反映制作前对木材干燥处理是否草率。因为木材末经严格的干燥处理即用于制作,极易收缩、变形和豁裂,从而在榫卯及其他各方面俱佳的家具大为逊色。古代家具的入眼处,往往是引人注目的雕刻部分。雕工的好坏,直接影响家具价值的高低。古代家具上的雕刻,一般分为透雕,平面实雕和立体雕三种。雕工的优劣,首先看形态是否逼真,立体感是否强烈,层次是否分明;再看雕孔是否光滑,有无锉痕,根脚是否干净,底子是否平整。总的来说,在评价家具的雕饰时除考虑工艺的难易和操作的精确度外,关键是从整体是否具有动人的质感和传神的韵味。
      在传世的古代家具中,绝大多数都是木材制作的,竹、藤、皮革、陶瓷等用其他材料制作的家具毕竟是少数。因此,分辨家具的材种的材质,对确定其价值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古代家具的用材珍贵度,一般排列是:紫檀、黄花梨、鸡翅木、楠木、红木、铁力木、花梨木、櫸木等。如果是通过构件均用同一种材种制作的古代家具,根据上述木材珍贵度的排列,确定它在用材方面的价值,还是比较容易的。但在大量的传世品中,有的往往只是在表面施以美材,而在非表面处如抽屉板、背板、穿带等,使用一些较次的材种;也有的把上等木材贴于一般木材制成的胎骨表面,即“贴皮子”;还有的家具干脆以多种不同木材拼凑而成。对这些家具用材价值的确定,一要看它良材与次材在使用材积上的比例;二是看在家具的主要部位使用良材的情况。一件家具的良材材积,如在50%以上,一般即可以此种良材的名称命名该家具,如红木桌子、櫸木椅子等。不过,有时匠师为了利用良材的短料、小料、边料或零料,虽在整件家具的材积上良材大于次材,但在主要部位,如家具的腿足、面子、边挺等处,却施以次材。如此家具的用材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了。这一点千万不可忽视。所谓材质,主要是指同一种树的木料,因所在部位不同,或因开料切割时下锯的角度变化,在色泽、纹理上有着一定的优劣之别,如边材通常是逊于心材;疤结、分枝处的木纹不如无疵木纹来的美观。
      传世的古代家具中,完好无损的并不多见,大量的是经过修复后的实物。因此,对古代家具修复质量的鉴定,是确定其价值的重要手段。古代家具修复的标准,应是“按原样修复”和“修旧如旧”。要达到上述修复标准,一定要采用传统的工艺、原有材种和传统辅助材料,再加上过硬的操作技术。鉴定古代家具的修复质量,首先可看原结构和原部件的恢复情况。凡结构、风格、材种和做工与原物保持一致的,可视作高质量的修复。而那些在修复中以“脱胎换骨”、“焕然一新”和做工粗糙,依靠上色、嵌缝的,则属失败之例,原物价值受损。其次,要检查修复中是否采用了传统辅助材料,如竹钉、竹销、硬木销、动物胶等,是否被铁钉、化学粘合剂等现材料所取代。采用传统辅助材料,对保持古代家具易于修复的特点,以及珍贵传世家具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传世的古代家具,除大量经过修复的外,还有一部分是从未修复过的,这部分古代家具中有少量是完好无损之器,但大多数均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如松动、散架、缺件、折断、豁裂、变形、腐朽等。因此,判别未加修复家具的保存状况,对价值的确定,也是不可忽视的环节。判定古代家具保存是否良好的原则,主要是看它的结构是否遭到破坏,破坏的程度如何,零部件是否丢损,丢损的数量多少。那些原结构未遭到破坏,构件基本完整,仅是松动或是散架的,仍可算作保存完好,持有原物价值。而因缺件、折断、豁裂、变形和腐朽,必须更换构件的古代家具,就不能保完整的原物价值。其价值高低,要看修复后主体结构的保存情况。
      (十)  古代家具的保养
      对于高价购进的家具,如何兼顾实用性的同时,又不至于对古家具造成损伤,并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需要有关方面的知识。大体来说,古家具的保养主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湿布是古家具的天敌。因为湿布中的水分和灰砂混合后,会形成颗粒状,一经摩擦家具表面,就容易对其造成一定的损害,而人们通常又意识不到其危害性,习惯用湿布擦家具。因此这一点尤其值得人们注意。那么古家具上积了灰尘,该如何清扫呢?最好用质地细、软的毛刷将灰尘轻轻拂去,再用棉麻布料的干布缓缓擦拭。若家具沾上了污渍,可以沾取少量水溶性或油性清洁剂擦试。
      2、木制家具因为材质的原因,过度的阳光照射或潮湿,会损害其材质,造成木材龟裂或酥脆易折。因而古家具不宜在阳光下过度照射,室内温度一般在20至30度,湿度在40%至50%之间比较合适。我国南方,气候比较湿润,对古家具的保护极有利。
      3、在搬运古家具的时候,一定要将其抬离地面,轻抬轻放,绝对不能在地面上拖拉,以避免对它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如脱漆、刮伤、磨损等等。
      4、古家具要经常上蜡保养。上蜡时要在完全清除灰尘之后进行,否则会形成蜡斑,或造成磨损,产生刮痕。蜡的选择也很重要,一般的喷蜡、水蜡、光亮蜡都可以,上蜡时,要掌握由浅入深、由点及面的原则,循序渐进,均匀上蜡。上蜡周期视情况而定。如果遭到了刮痕、碰撞或磨伤,就得请专家及时修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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