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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办公桌椅要政府采购吗(办公桌椅采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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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3 09: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办公桌椅采购规定
山西省省级行政单位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资产名称
实物量标准
价格上限标准
(元/台、套、件)
使用年限标准
办公桌
1张/人
省级:6000
厅级:4000
处级以下:2000
长期使用
办公椅
1把/人
省级:2000
厅级:1500
处级以下:1000
长期使用
沙发
1组/办公室
省级:12000
厅级:5000
处级以下:2500
长期使用
茶几
随沙发按需配备
省级:3000
厅级:1500
处级以下:600
长期使用
桌前椅
处级以上领导按需要配备
600
长期使用
折叠椅
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120
长期使用
书柜
按需配备
省级:8000
厅级:3000
处级以下:1500
长期使用
文件柜
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
1000
长期使用
保密柜
按需要配备,不分级别
3000
长期使用
更衣柜
1组/办公室
1000
长期使用
会议室家具
中、小型会议室
(80平方米以下,省级四大班子可适当放宽至150平方米左右)
省级四大班子,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200元配置,其他单位,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800元配置。
长期使用
大型会议室
(80平方米以上)
省级四大班子,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800元的标准配置,其他单位,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标准配置。
长期使用
注:本表中所列“长期使用”是指使用年限
2. 政府采购桌椅标准
会议室的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采购的会议桌每平方米不能超过1600块钱。会议室的面积在50到100平方米的,会议桌的价格不能超过每平方米1200块钱。一百平方米以上的会议室采购的会议桌价格每平方米不能超过一千块钱。开会用的椅子单个价格不能超过800块钱,使用年限不能少于15年。
3. 办公桌椅采购规定细则
  办公家具采购是否必须招标根据采购金额和采购的采购方来定,如果是民营企业或个人采购,可以不经过招投标流程,直接询价招标采购。
如果是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采用国有资金的采购,在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投标之后才能确定。
4. 关于办公桌椅的采购申请
1、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采购按以下科目记:
借:管理费用-办公用品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按照新会计准则,2000元以上进固定资产,2000元以下进低值易耗品。进固定资产的话,涉及折旧,进低值易耗品的话,涉及按月摊销。所以,如果金额不是很大的话,直接进管理费用-办公用品费,没必要进固定资产或是低值易耗。
5. 办公桌椅采购标准
从大类上又可分为:屏风式办公卡位及开放式卡位。员工办公桌一般都是采用铝合金作为框架、面板材料、玻璃板、塑板、麻绒板等比较多。铝合金的厚度、纯度、台面材料的密度、环保级别等都会影响成品质量和价格。根据办公室的空间结构选择,经典屏风式卡位则分为:L型、王字型、E字型等。而开放式的办公卡位则分为:二人对坐型、三人型、四人行、六人型、八人型等。对于办公家具来说,迪欧家具旗下很多不同的品牌,选择很多,可以去看看比较专业。
6. 办公桌椅政府采购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央行政单位资产配置,健全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中央行政单位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以下简称中央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中央行政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四条 本标准是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资产品目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 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第七条 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八条 中央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设机构职能、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情况,在不超出按本标准计算的数量总量内,统筹合理安排本单位内设机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
第九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其他中央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依照本标准执行。驻外机构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另行制定。
7. 办公桌采购标准
需要看您市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规定,如果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下的,在政府采购目录内,说明中有明确的数额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自行采购(采购方式)、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而此类情况,由单位内部自行监管,可不需申报采购计划。具体明确最后能否支付的话,还需与当地的支付中心联系,确认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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